如何应对校园霸凌?

哪些孩子容易被霸凌?孩子不说怎么办?

青少年自杀已成为青少年群体死亡的第二高的因素(第一类因素是事故),而校园霸凌在青少年自杀事件中有着重要的影响:被欺负的孩子可能会出现抑郁、焦虑的情绪,不愿意去上学,抱怨身体难受,低自尊,同时成绩下降;也有一些小孩会采取极端的手段来应对被欺负这个事件。

有一类孩子容易遭受校园霸凌:在个体原因上,可能是服饰外表、经济原因、学习障碍、躯体障碍、社交技能等原因,和“常模”不一样,容易被欺负。家庭中的父母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存在冲突时,往往用吵骂和打架来解决,则孩子容易被欺负和欺负别人。因为在家庭环境中,孩子看到的是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从社区及整体环境来看,媒体和电子游戏中,有很多暴力的信息,对孩子来说分不清楚游戏和现实的区别,更容易欺负他人。

有一半的小孩被欺负后是不告诉老师和家长的。家长需要多观察孩子,当孩子在家经常抱怨、学习成绩退步、有丢失或损坏财物的现象以及没有办法解释的伤口等,尤其是情绪表达与往常不一样时,一定要仔细询问了解,尽可能去聆听孩子。

如何培养一个不被霸凌的孩子?

现实中的很多家长,对待欺负的态度,会比较信奉以暴制暴,这并不是一种好的处理方式。孩子需要审时度势,保障自己的安全下,选择合适的方式。同时我们需要教孩子很多不同的技巧,应对不同的情境:

Walk away走开;

Ignore不理会;

Talk it out坚定的拒绝;

Seek help寻求求助。

除此之外,就是培养一个不被霸凌的孩子。

家长可以先观察,那些容易引起校园霸凌的个体、家庭、学校等因素,在孩子身上有没有体现?比如:看孩子是否与众不同、家庭有没有释放出不好的解决方法、学校的校风和班风好不好?

做家长应该做的事,比如让孩子知道你是他/她的坚强后盾;观察校园霸凌的征兆有没有在孩子身上体现;同时教孩子一些社交技巧;观察孩子和其他孩子一起玩耍的方式;向孩子示范怎么样解决问题。

老师首先了解问题的严重性、发生的地点和情境。学校可安排更多的老师在霸凌多发地进行监督,制定校规统一校风校纪;班级可以通过心理课教学生社交技能、情绪技能。第二层是小组干预,学校、老师、家长、学生组成干预小组,讨论被欺负的小孩、欺负他人的小孩的原因,讨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第三层是一对一干预,单独找有问题的学生,一对一进行干预。

校园欺凌带来的危害

校园欺凌是欺凌者对受欺凌者施加的攻击行为,然而并非仅有受欺凌者遭受欺凌带的的危害,校园欺凌也对欺凌者、甚至旁观者的身心发展、学业表现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此外,校园欺凌的消极影响不仅限于参与欺凌的学生之间,也会扩散到整个校园、家庭、以及其他的社会环境中。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欺凌是对儿童青少年基本人权的践踏,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

(一)欺凌事件对受欺凌者的影响

欺凌事件发生时,受欺凌者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往往无力保护自己,通常采取逃避、退缩等方式来应对欺凌者的行为。而他们的这种逃避、退缩行为恰恰强化了欺凌者的欺凌行为,使欺凌者体验到一种力量感,从而使欺凌事件成为了一种恶性循环,周而复始,对受欺凌者的身心发展产生严重的影响。

受欺凌之后的最明显的后果通常是身体受到伤害。这种伤害往往是欺凌者通过身体欺凌的方式造成的,如踢、打受欺凌者。轻者鼻青脸肿,被咬伤、挖伤、抓伤;重者眼睛受伤、骨折、脑震荡或造成终身残疾等。

受到欺凌以后,儿童和青少年对自我的评价降低,自我认知和自我概念都非常消极。与一般儿童和欺凌者相比,受欺凌者对自己的智力与社会交往能力评价偏低,在社会关系中缺乏基本的安全感。

受欺凌者还有很严重的情绪适应问题。受欺凌者自尊心较弱,表现出浓重的自卑感,通常较内向,对外界刺激过于敏感,以产生情绪波动和心理挫折感,有强烈的抑郁症状。他们感到孤独、焦虑,甚至在小学时期就有自杀念头。受到欺凌以后,儿童和青少年还会产生其他一些心身疾病(即由心理原因造成的身体症状)和相关症状,如注意力分散、头痛、胃痛、失眠、作噩梦等,继而对日常学习、课外活动、人际交往等造成影响。

受欺凌者因受到欺凌而对欺凌发生的场所产生恐惧感、焦虑感,缺乏安全感。这种体验会使他们逃避某些场所,如逃学,避免到学校的某些场所等。同时受欺凌者因害怕受欺凌而不愿上学,也会对学校逐渐失去兴趣,或者是在学校上课时注意力分散,造成学习成绩不断下降。

受欺凌者难以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受欺凌者常常被孤立和受排斥。他们往往缺乏人际吸引力,在同伴交往中表现出行为退缩,而这种行为退缩反过来又导致其社交技能更差,更不为同伴喜欢。

受欺凌者还会表现出破坏性或攻击性行为。他们在受到欺凌之后,可能会采取极端的或严重消极的措施对欺凌者做出反击,或者转而欺凌更为弱小的行为。

儿童和青少年正处于人格塑造的关键期,频繁地受欺凌会对他们人格发展的完善产生影响。受欺凌者对周围的人持有怀疑或不信任感,这样逐渐发展成消极的人格特征,如退缩、内向。这些消极的人格倾向制约了他们与同伴交往、对待世界的态度与问题解决策略,使他们又沦为他人欺凌的对象。而这又反过来促成其消极人格的构成,限制了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自我价值得不到体现,潜力得不到充分的发挥。

(二)欺凌事件对欺凌者的影响

人们在对待欺凌事件时,往往更得多地是去帮助受欺凌者,而对于欺凌者只有谴责和惩罚。然而受到欺凌事件的伤害或消极影响的不只是受欺凌者;欺凌者在给受欺凌者带来伤害的同时,自身也会遭受多方面的消极影响。

欺凌者具有某种特定的气质和情感特点。他们的冲动性高于一般儿童,同时也非常地情绪化。他们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往往通过动作直接表达内心的意愿、舒解内心的情绪和压力。欺凌者多脾气暴躁,很容易被激怒,对一般性的外界刺激反应强烈。经常地欺凌他人,会使这些气质特点长期稳固出现在他们身上,形成反社会人格和攻击性人格。

欺凌者不良的个性特点会妨碍他们与其他学生的正常社会交往,导致他们在同伴群体中受到排斥,从而造成同伴关系十分糟糕。而不良的同伴关系和低下的社交地位一方面会对欺凌者的社会性和人格发展产生多方面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正常学生的排斥与拒绝又会使欺凌者集合在一起结成不良同伴团伙,进一步增加其反社会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欺凌者的学业成绩以及学业能力较低,伴随较高的学习焦虑和学习问题。同时,欺凌者在学校经常有一些违规行为,他们与老师之间也经常发生冲突。教师对他们经常责备、批评或约束,致使师生关系越来越疏远和紧张。同时,他们会经常逃学,在校外卷入攻击性事件中。

除校园欺凌外,欺凌者还可能参与到其他反社会的暴力行为中。欺凌者成年以后比一般人更容易犯罪。经常欺凌他人的儿童在成年后其严重犯罪的可能性比一般人要高出至少4倍。Olweus(2011)的研究显示,在青少年早期的欺凌行为能够预测后继的犯罪行为,很多登记在册的犯罪者都有校园欺凌的前科,其中55%的校园欺凌者有过至少一次的犯罪经历,多达36%的校园欺凌者有过至少三次的犯罪经历。

经常欺凌他人的儿童有情绪适应问题。欺凌者自尊较低,情绪不稳定,易出现焦虑和抑郁。

欺凌所产生的危害具有代际传递性。如果不对欺凌者的欺凌行为进行适时干预,那他们的行为会在很长时间内保持,并且可能在在家之后、在家庭生活中表现出来。而在家庭中通过暴力或攻击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家人会使其子女通过观察学习的方式而习得他们的行为,从而又使其子女在学校中也采取欺凌或攻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三)欺凌事件对旁观学生及受害学生家长的影响

欺凌的消极影响并不限于学校欺凌者与受欺凌者。就像将一块石头投进平静的池塘中,石头在入水处造成的波动最大,但正像波纹一样,欺凌事件的影响也会向周围扩散,而影响到其他的群体或个人。

将近90%的欺凌发生的时候,会有旁观的学生。其中的一些学生可能迫于尤其是欺凌者的压力而参与欺凌;也有学生可能因为害怕遭到欺凌者的报复而不敢出手帮助被欺凌的朋友,并因此产生愧疚感或无能感。有研究表明,与没经历过欺凌的学生相比,作为旁观者经历过欺凌的学生会在与同伴和家庭成员的关系上出现问题。

欺凌事件发生后,如果教师或学校缺乏及时、有效的干预措施,其他学生观察到欺凌行为能带来支配感、控制、或其他优势、同时代价很小,那么这些学生以后也很有可能采用欺凌或其他暴力方式来解决问题,获得自信和自我价值感。

受害学生家长以看作是欺凌的次级受害者。家长觉得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孩子,孩子在学校受到欺凌以后,父母通常感到愤怒,但同时会心怀愧疚、感到伤心难过。

(四)学校欺凌对学校风气、德育工作等方面的影响

学校里发生的欺凌行为会“污染”学校的学习、生活环境,导致其他的学生缺乏基本的安全感,整个学校的管理将会受到影响,严重的还会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我国的中小学教育特别重视道德教育。我国《中小学生守则》第八条规定:“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学生行为规范更是对中小学生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凌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四条),“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四条),“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十条)。显然,欺凌行为与这些行为守则和规范以及学校道德教育的要求背道而驰。因此防止和干预校园欺凌是学校德育荼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学校欺凌对社会的影响

学校中的欺凌事件还会波及到学校周边地区。在学校里发生的欺凌行为还会延伸到上学或放学路上、街上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或一些购物中心等。

在健康和医疗卫生方面,受欺凌者和欺凌者产生一系列身心健康问题,包括头疼、睡眠障碍、焦虑抑郁和其他精神病理症状以及后续的其他问题造成了巨大的医疗负担。在社会安全和稳定方面,经常欺凌他人的儿童成年后的犯罪率是正常人的3倍,并且有更多的毒品和酒精滥用,由此给司法系统和社会服务系统也造成了负担。

(六)欺凌行为是对基本民主权利的侵犯

欺凌是对儿童青少年基本人权的践踏,也不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由于欺凌会导致学校滋生恐惧、导致不尊重和混乱的校园氛围,与创建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的学校建设目标存在着根本的冲突。从国际人权法(如联合国发布的《儿童权利公约》)的视角来说,“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社会和教育措施,保护儿童在受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其他任何负责照管儿童的人的照料时,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忽视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剥削,包括性侵犯”。明显,校园欺凌是对受侵害青少年基本人权的侵害。此外,学生中的欺凌问题实质上是社会上以强凌弱现象的一种映射。权利和力量的滥用和以强凌弱现象在校园中表现为人际关系的不平等现象,这既与我国提倡的个人层面的核心价值观相违背,也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

校园欺凌界定、类型

一、校园欺凌的界定

校园欺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攻击行为,是发生在学校情境之中、一个或多个学生对另一个或多个学生故意施加的伤害行为,且对被伤害方的身体、心理、财产等方面造成了损害。在故意伤害性之外,另有两项特点使欺凌有别于一般的攻击行为,即力量不均衡性和重复发生性。前者指欺凌者通常在身体力量、人数、或人际关系等方面上处于优势地位,受欺凌者在受到欺凌时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换言之,欺凌是指力量相对较强的一方对力量相对弱小或处于劣势的一方进行的攻击,通常表现为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以强凌弱。后者指受欺凌者在一段时间内重复性地遭受来自另外一个或多个他人的攻击。然而我国一些研究表明,重复发生性只体现在一部分欺凌事件中,可能并非不是欺凌的必备特点。

二、欺凌的类型

对欺凌的类型有很多分类标准,如按照实施方式的不同分为直接欺凌(身体欺凌、言语欺凌)和间接欺凌(关系欺凌);按照起因将欺凌分为主动性欺凌和反应性欺凌。此外,随着当代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网络欺凌(cyberbullying)也成为一种新兴的欺凌类型。

(1)身体欺凌、言语欺凌和关系欺凌

身体欺凌(physical bullying)是指欺凌者一方利用身体动作对受欺凌者实施的欺凌,包括打、踢、推、撞以及抢夺、破坏物品等。

言语欺凌(verbal bullying)是欺凌者一方通过口头言语形式直接对受欺凌者实施的欺凌,包括骂人、羞辱、叫取外号、嘲讽等。

关系欺凌(relational bullying)是欺凌者一方借助第三方而对受欺凌者实施的欺凌,主要包括背后说人坏话、散布谣言、社会排斥等。

(2)主动性欺凌和反应性欺凌

这是按照欺凌者的意图进行的划分。

主动性欺凌(proactive bullying)是指个体在未受激惹的情况下对他人主动发起的欺凌,大多欺凌属于这种情况。与之对应,反应性欺凌(reactive bullying)是指欺凌者事先受到了被欺凌者激惹或挑衅。

(3)新兴的欺凌类型——网络欺凌

网络欺凌(cyberbullying)是指在网络环境下具有相对优势的个体或群体借助于现代网络交往方式或媒介(如短信、电话、邮件、照片/视频、聊天室和网站)有意实施的指向特定对象的可能产生持续性伤害的一系列侵犯行为的总称。主要包括人肉搜索(Cyber manhunt)、网络诋毁(cyber-denigration)和骚扰(cyber-harassment)等。(关于网络欺凌,本站另有详细介绍)

二、欺凌的直接参与者——欺凌者与受欺凌者

(一)欺凌者

欺凌者(bully)是指那些在一定时期内经常或频繁地欺凌他人的儿童。在欺凌者中,又可分为欺凌者头目(ringleaders)、协同欺凌者(assistants),他们都实际地表现出欺凌他人的行为。

欺凌者头目指带头发起欺凌,组织策划欺凌行为,并能不断想出新花样来欺凌别人的儿童。他们具有较高的社会认知能力,能够很好地认识并操纵他人的想法,但却缺乏移情能力,无法体会到他人所受的痛苦。

协同欺凌者指积极主动地协助欺凌者捉弄、折磨受欺凌者的儿童。作为欺凌者的帮凶,他们在欺凌者发起欺凌时,就加入到欺凌事件中去。他们通常通过截住受欺凌者不让他走、受欺凌者被打的时候抓住他以免他挣脱等方式来帮助欺凌者。

概括而言,欺凌者具有如下特点:

年龄较大,身体较强壮,富有活力

多冲动,易被激怒,表现出攻击性的人格特征;

移情能力较差,体会不到他人因自己的行为而遭受的痛苦;

通常持有与社会规范相悖的价值观,他们一般对欺凌他人的行为持肯定和认可态度,甚至偏激地认为,要想不被人欺凌,就必须去欺凌和控制他人;有的则把欺凌作为谋取同伴地位的手段,具有较强的支配欲;

多受到同伴群体的拒绝,但也有自己的“朋友圈”。

(二)受欺凌者

受欺凌者(victim)是指那些经常或频繁地遭受他人欺凌的儿童,包括被动型受欺凌者(passive victim)和挑衅型受欺凌者(proactive victim)。

被动型受欺凌者有时又被称为“纯粹受欺凌者”,指单纯受到他人欺凌而不欺凌他人的儿童。他们的特点是:

年龄较小,身体瘦弱或有某种身体缺陷或生理特点;

比较内向,对外界刺激过于敏感,受到欺凌后易产生情绪波动和心理挫折感,为抑郁、焦虑所困扰。

通常具有某些消极的自我概念或自我认知,他们具有较低的自我评价,缺乏自尊与自信,表现出较强的自卑感;

同伴地位通常很低,缺乏人际吸引力,在同伴交往中表现出退缩。

挑衅型受欺凌者指因为自己的挑衅行为而受到欺凌的儿童。有的研究者将其称为欺凌/受欺凌者(bully/victim),他们既会因挑衅他人而受到欺凌,又会欺凌比自己弱小的儿童。这部分儿童的特点是:

一般身体强壮,做事武断,欺凌别人又常抱怨受人欺凌;

对别人的反应十分敏感,神经过敏性大于欺凌者和纯粹受欺凌者;

兼有欺凌者和受欺凌者的某些特征,如欺凌者的情绪性、冲动性与受欺凌者的敏感性;

社会悦纳性或同伴地位远低于其他儿童,最不受同伴的欢迎的。